今天又跑長庚~帶了律師給惠珍諮詢如何寫遺矚?順便也簽了三張委託書...內容就是惠珍授權讓我使用她的現金存款....因為法律繼承有特留部分,既使有寫遺囑,他哥哥還是ㄧ半的權利。所以律師建議~生前就財產處理掉。每次看她躺在病床就覺得人生好無常~她辛辛苦苦工作存錢省錢.本來想說75歲後要去住長庚養老村.沒想到計畫趕不上變化...一個膽囊癌打壞她所有生活..重新再走過陪老媽抗癌的恐怖日子..真希望老天再給惠珍多一點時間..可以完成她想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