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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嚕惠

我又做了蠢事...

2007年01月17日
今天突然心血來潮 把媽媽寶寶雜誌上索取"施巴"泡泡露贈品的回函給剪了下來

要寄回去索取贈品 結果....它上面說要附回郵20元 於是我就拿了兩個信封

一個寫上地址貼上郵票 一邊又在思考...是回郵信封?還是回郵???

後來乾脆一不作二不休 信封+20塊郵票丟在寫好貼好郵票的平信信封袋裡

重點是那個回郵信封我沒寫....= =" 就丟進郵桶了

回家還在沾沾自喜= =" 等UNCLE回來我還問他這樣對不對??

他說.....是回郵信封吧 對方要送贈品給你 你當然要把你的地址先寫好咩..

我想....對方收到一定會覺得我很天兵...... 想說要給你贈品 地址還要幫你寫ˋˊ 說不定可能還會不理我>"<

呀~~~~~我又不是故意不寫的..............>"< 如果對方真的不理我

那我真是雜誌白剪 郵局白去啦~~~~討厭>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