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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蜜

總算落幕

2008年05月21日
月初不專心開車A到鄰居的車,原以為當天既和解結束這件事,但事發隔天對方急忙把車送進車廠,不願意等我們理賠員到場,對方嘴裡說没要卡油,但其作為讓我那個ㄤ很感冒。

不只如此,索賠費用從四千漲到一萬,還好老娘我笨歸笨,但基本常識還有咧,加上我那個ㄤ提醒,認為找第三人出面協調比私下解決好,以免對方食髓知味又繼續勒索,對我們就非常不利...,平常看我那個ㄤ反應狠頓,這次他的頭殼還挺有作用的。

於是,我們向區公所申請調解。事情也一直是我那個ㄤ替我出面周旋,對方找來里長陪同調解,里長不知頭尾還是來了解,當里長知道事情始末後,覺得對我們很抱歉,我們當然知道她很為難,畢竟都是鄰居,所以我們没找她幫忙。

最後對方自知理虧就說不計較,只要一些精神賠償即可,真虧他說得出來,我們一開始不就是要這麼處理嗎?如果不是你不願意接受,我們何需走到這一步?!

原本我那個ㄤ一毛錢也不想給那種人,要不是看在里長的面子上,最後就依里長說的數目包個紅包給對方,讓整件事情落幕,我們實在不想在這種事情上浪費精神。

這件事情過後,我心裡好感慨,是什麼原因讓人的心變得那麼邪惡?!打從一開始我們一直抱持誠懇和歉意...,欸∼就當作花錢學教訓吧!下回開車一定要專心,處理事情一定要小心!

最後,重要的是....謝謝你!ㄤㄟ!替我把它解決了!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