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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翔媽

身心障礙資優教育系列之二

2009年10月07日
不一樣?
從身心障礙資優生的身心特質談鑑定問題
文/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特教教師 鄒小蘭
隨著教育部資優教育白皮書的訂定,
國內未來幾年特殊教育的服務範圍,
將會逐步擴及到身心障礙資優生。
但是要如何從茫茫學生群中,
尋找身心障礙資優生,是一項困難的挑戰。

在前文提到三種發現身心障礙資優生的管道為:
已鑑定為身心障礙而疑似資優生者、
已鑑定為資優生而疑似身心障礙者,
以及未經任何鑑定但疑似身心障礙資優生者。

從現有資優與身心障礙法定的鑑定標準來看,
標準化的鑑定程序與工具,最容易執行的準則。
例如,已經有身心障礙手冊,
經魏氏兒童智力測驗測得
全量表智商在兩個標準差(IQ130)以上,
即符合一般能力優異的身心障礙者,
是為身心障礙資優生。

但是這樣的篩選,
是最不容易發現身心障礙資優生的方式,
因為身心障礙同學,
還沒進入一般學生遵循的資優鑑定程序,
就已經被判出局了。

現階段資優生的鑑定程序,
是採多元多階段的鑑定,
包含觀察、推薦、初審、初選、複選
及綜合研判之程序進行,
而初、複選過程與方式又依不同資優類別而有所差異,
問題在於第一線的班級教師、特教教師乃至學生家長等,
面對身心障礙者,
很少有人會刻意去發現「他」有那裡不一樣,
沒有察覺潛能存在的可能性,
自然就沒有被推薦參與資優鑑定的機會,
後面的層層關卡也就無緣挑戰了。

因此,發現「他」的不一樣,會是第一關鍵,
透過觀察描述其獨特的身心特質顯得更加重要。

就如同自閉症群體中存在許多個別差異一樣,
資優生也是一群異質性大的群體,
目前特教法將資優分成六類,
分別為一般能力資優、學術性向、藝術才能、
領導才能、創造力與其他特殊才能資優,
不同類型表現出來的資優特質並不相同,
即使同一類型資優也有相異的專長組型,
例如數理優勢而音樂弱勢,
或是人文社會為強項而數學學習困難等。

(附表一)是從專長領域檢視資優特質,
每一專長領域列有10項特質,
若某領域勾選「是」達5項以上,
可能具有該領域資優傾向,
建議可進一步參與資優鑑定。

除了專長領域特質外,
一般資優生常見的認知能力還包括:
學習反應快、語言流暢語彙多、記憶力佳、
理解與觀察力強、知識豐富、
好奇好發問、具創意思想奇特;
在情意的特質上則通常會:
預設高期望與理想、有自信心、要求完美、
喜歡冒險、較少順從;
而在生理的特質上則顯得精力旺盛、
感官與感覺敏銳等。

以上有些特質在身心障礙生身上可以看見,
如完美特質,資優的孩子會追求100分的成績,
而亞斯伯格症的孩子也無法忍受考卷上被劃叉;
又從語言表達特質來看,能言善道是資優生的專長,
而滔滔不絕也是亞斯伯格症的特長,
很容易被其豐富的知識而招架不住。

但是,從身心特質發掘問題來源時,
是不能只從單一表象來判斷,
就像喜歡走特定路線上學,就說是自閉症;
寫字左右不分,就說是學習障礙,
這樣的評斷很主觀又危險,
而是要靠綜合性的多方面觀察與評估,
才能下判斷。






更何況身心障礙資優生,

其身心特質是身心障礙與資優特質的交錯(如圖一),

對於身心障礙者,

是不能只看有沒有符合資優特質而來判斷,

而應該檢視的是「身心障礙資優生特質檢核表」,

現有吳昆 壽 教授所編制的「資優行為觀察量表」

並建有國小至高中的對照常模,

可藉以發掘孩子是否具有資優特質。




值得一提的是該檢核量表

同時有家長版、教師版和學生版,

筆者認為同樣的行為特質

最好是不同的觀察者甚至是孩子自己都有相同的察覺,

才能更客觀地認為孩子在該領域確實有獨特之處。




筆者目前亦參與由 盧台華 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資優教育白皮書行動方案

∼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不利資優生之鑑定與安置流程與模式訂定,

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發展出更完整的鑑別機制,

協助身心障礙資優生更容易被發掘與接受多元安置輔導。
(附表一)資優特質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