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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要傳承~雙胞胎天使媽咪

台新紅利點數 謝謝寶貝媽媽分享背景

2006年09月01日
謝謝寶貝媽媽分享背景
http://www.babyhome.com.tw/note.php?mid=70329&op=dt&lno=82280498&no=3203884



台新紅利點數

http://www.payeasy.com.tw/PezCMS/Search.jsp

看來看去眼睛都花了

到底要換什麼???

商品覺得也跟著縮水>"<
點數變多

商品變少


記得二年前用過中國信託

換過一份墾丁凱撒飯店渡假卷

那是換過最貴的

一般都換餐券

當媽媽後

都換有關小朋友的玩具啦

很久之前有滑溜和大型辦家家酒 (但點數太多換不到)

謝謝分享唷

有好康說一聲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876175&bid=6&r=

謝謝媽媽們很快的回應

@可以換旅遊機票的也很棒耶(從來沒想過)


@中國商銀的一萬點可以換小腳踏車唷 很棒耶

@ 中國點數 可 抵電話二百元 但要多辦一張對不對??

@ pc home 感覺可以抵不少耶(沒再電腦上購物習慣)

@中信託換1000愛買禮券


信用卡現金回饋率最高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406583&bid=6&r=50

小小囉嗦媽媽提供

好這資料我先前有整理過,剛剛有再去各家網路確認過,供參考哦!
A. 華僑銀行 0800-022866
現金回饋: http://www.booc.com.tw/card/現金紅利回饋網頁.htm
2,000-5,999: 0.3%
6,000-19,999: 0.6%
20,000-49,999: 0.99%
50,000-100,000: 1%
超過100,001: 1.3% (限白金卡, 超過10萬元部分採級距式回饋)
白金卡友生日當天消費,一律回饋1.3%

B. 花旗銀行
現金回饋: (白金卡)
≦NT$39,998: 0.3% x 本月新增之一般消費金額
NT$39,999 - NT$69,998: 0.6% x 本月新增之一般消費金額
NT$69,999 - NT$99,998 1.0% x 本月新增之一般消費金額
≧NT$99,999: 2.0% x 本月新增之一般消費金額
*核卡後第一個月現金紅利以0.3%比率計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回饋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萬元整。
http://www.citibank.com.tw/portal/citi_home_center.jsp?lang=CHN

c. 中國信託
現金回饋:
costco賣場,當月滿7500,可享100元金幣折扣, 約1.33%
其他:當月滿15000,可享100元金幣折扣, 約0.67%

d. 合作金庫
http://www.tcb-bank.com.tw/tcb/home/frame_ccard.htm
2000-79,999: 千分之一
80,000-199,999: 千分之二
200,000以上: 千分之三

e. 聯邦銀行
投資型白金卡
1.需先繳交年費5000元,每月有刷即有回饋金500元,共計12個月,回饋總金額達6000元。換言之,你投資的年費5000元,再12個月後可獲得6000元的的回饋,你的投資報酬率高達20%。
2.所有消費扣除當月回饋金後享1%優惠.
http://card.ubot.com.tw/personal/card-31.aspx


富邦Amoney卡啊! 5%耶!



紅利點數 不得限2、3年用完 94-11-16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51116/finance/2f694785d106.htm

信用卡紅利點數兩、三年內不用,未用完的點數自動消失。針對此點,消基會昨天點名有六成大型發卡行,不當限制持卡人在期限內使用紅利點數,違反民法最短五年行使權的規定,並已發函銀行公會,要求銀行正視消費者權益 。

紅利點數長久來,一直是各主力發卡銀行用來鼓勵持卡人用卡的利器,這一年來甚至連公車、電視廣告都看到銀行鼓勵持卡人拿紅利點數換便當、飲料或是報紙。

問題是,也愈來愈多消費者投訴,信用卡紅利積點看得到、吃不到,不是點數過期,就是已兌換完畢;也有消費者遺失信用卡,沒想到銀行以拒發新卡為由,連他過去累計的點數都一筆勾銷。

消基會調查全國發卡量最大的前15大發卡行,發現包括中國信託、台新、玉山(白金卡除外)、安信、誠泰、萬泰、遠東國際等銀行的紅利點數僅在兩年內有效;中華銀和中國商銀的紅利點數則有三年期限。

消基會財經委員會召集人郭尚義指出,民法規定,紅利請求權五年內不消滅,倘若銀行不是以紅利為名,則要適用民法另一條規定,一般事務的請求權應長達15年,銀行現今做法明顯違法。

銀行主管聽到消基金說法,第一個反映是:發卡行豈不違法數十年!

中國商銀卡務中心副總何瑋說,紅利根本是銀行額外提供卡友的福利,每家銀行各有它的規範,銀行之所以訂下紅利2年、3年有效,也是希望卡友能儘快兌換、使用。

安信信用卡公司法務人員更直接說,消基會所說的「紅利」,和信用卡的「紅利」不一樣,此紅利、非彼紅利。

不過,與消基會的批判並無直接關連的是,像是萬泰銀行已決定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將原本紅利點數兩年的有效期限,改為終身有效。理由是因,希望更多回饋給持卡人。

除了發卡銀行紅利點數設有效期限涉嫌違法外,消基會昨天也對發卡銀行紅利點數兌換,指出諸多缺點 (詳見右表),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指出,紅利點數兌換贈品視同商品的一部分,業者需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是自付額商品,視同郵購買賣。



金管會:屬額外服務銀行可自行決定做法 (2006/02/10 05:00:00 時報資訊)

http://tw.money.yahoo.com/money_news/060210/213/2u9pq.html

信用卡紅利過期就失效,銀行算不算違法?金管會表示,信用卡提 供紅利積點本來就是銀行額外的服務,而如何提供服務是每家銀行各 自決定做法,有些銀行採紅利積點無期限、有些會過期前通知客戶注 意,如果客戶對銀行做法不滿意,除了提出抗議,最好的做法即換家 銀行往來。

  金管會所指,即信用卡紅利積點並不是法定必須給予信用卡使用者 ,因此各家銀行可決定紅利發放的方式、是否設期限,如果銀行設有 期限,過期即失效,也不算違法事項;不過金管會也提醒銀行,應提 供較好的服務,讓客戶滿意,如果紅利積點有期限,最好用顯著的方 式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客戶使用。
信用卡換的優格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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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玩的泡泡機 (墾丁凱撒飯店前的海灘) 200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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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凱撒大門 中國信託換的住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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