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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媽

刑事庭的判決

2012年01月19日
1/18日判決就出來了, 但在網路上查不到, 隔天郭律師幫
忙打電話先至屏東地院詢問, 只知道判決結果.....判決書
應該過完年後才會收到...

很讓人失望的答案..... 檢查官以公共危險起訴肇事者以
及一起開 車的朋友, 肇事者判過失致死, 刑期一年十 個
月, 此刑期已為過失致死之最高刑責; 其 朋友則為無
罪....

這對受害者家屬而言是如此的難以接受.... 我明白肇事
者的心情一定害怕而且想盡方法脫罪。但我不明白他們
為何用這樣的態度來處理,自事發到現在對三位受害人
及其家屬不聞不問,法庭上裝孬,出了法庭之後嗆聲,
等不到的一聲道歉,是在最後一庭時法官,押著被告才
逼出的一聲"對不起".... 這一切.....不是都太晚了嗎???也
許他們認為再說什麼也無濟於事,道歉再多也無法獲得
家屬的原諒,反正再怎麼判也不過就是一年十個月關出
來就是一條好漢......

我很想相信司法, 我很想對台灣多一點信 心.... 明明法官
很想判公共危險, 在未收到判決 書前也不去做評斷,但
我們真的無法感受到最後的公理正義

坦白說我一直不太願意去面對及陳述這件事,每一次的
面對對我們而言就是再一次的傷痛,每回的開庭都以為
自己會因為緊張而詞不達意,所以都準備好了草稿可最
後都用不上,句句發自內心訴說內心最深處的痛,次次
法庭上所傾流的淚水都不假,每次的情緒崩潰都是我壓
抑已久的釋放

我從沒有如此的恨過一個人,恨到想將他千刀萬剮,但
這些都無法抵過湘評所受的苦

接下來該怎麼走還很迷惘,面對司法以及想像被告狂傲
的臉,我覺得自己好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