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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媽

抗議"台中法院輕判性侵女童案"活動

2008年02月22日
召集人
代理人

日期:97/2/22
時間:早上十點
集合地點:立法院羣賢樓門口

如果下雨請自備雨具、飲料,如攜帶小孩請注意安全。

抗議布條、扛棒請自備,但請勿涉及敏感藍綠議題,也不要對判刑法官作不當人身攻擊,謝謝。

活動結束請順手收拾自己的垃圾,愛惜這個國家及地球。

活動目的:表達對於法官的素養及判決不滿,敦促立法院的司法委員會修訂法官法,遞交我們的連署督促書。

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更新日期:2008/01/31 16:20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中部地區兩件性侵稚女的判決最近引起議論,分別是2歲女童被16 歲小叔性侵,及2歲8個月女童遭惡鄰居凌辱,檢方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卻認為被告未施用暴力,被害人沒有反抗,改依姦淫幼女罪從輕判刑,法界認為被害人年紀這麼小,根本「沒有選擇權」,法官見解大有可議。

法界人士指出,2歲及2歲8個月兩名被害人都還穿著尿布,人生階段正開始,不解人事、性事,遭性侵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無力量來反抗,縱然是在半騙半誘下遭性侵,被法官認定為有利被告的「沒有反抗」,然違反被害人意願,十分值得商榷。

案例一:

弟性侵女兒 法官:未使用暴力

91年4月初,一名16歲的少年性侵年僅2歲姪女得逞,被害人父親下班返家,要為小女兒換尿布,發現內褲沾有血跡,帶到醫院驗傷發現處女膜破裂,向警方報案,查出竟是親弟弟性侵女兒,檢察官偵辦後認嫌犯罔顧人倫道德,依妨害性自主第222條「對於未滿14歲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起訴陳嫌,可判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嫌犯性侵年幼姪女時,「並未使用暴力」,更改起訴法條,依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判決,該法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將嫌犯判刑4年。

後來嫌犯獲得哥哥原諒,撤回告訴,二審時合議庭引用「兩小無猜」條款判決公訴不受理,台中高分檢不服上訴,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中。

案例二:

強插女童下體 不算「強制性交」

另一被性侵的2歲8個月女童是於94年8月間,遭隔鄰蔡姓男子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阿嬤」要為她換尿布,女童下體疼痛不肯換,哭著說「隔壁叔公把我打針」,「阿嬤」將孫女送醫驗傷,發現女童處女膜紅腫,由於下體撕裂傷,遭細菌感染發炎潰爛,前往醫院就診60多次才痊癒。

被害女童做心理復健時,看見蔡嫌的照片時,極為生氣、又害怕,拿著筆或玩具榔頭打蔡照片;蔡嫌雖否認性侵女童,但測謊未過,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請法官從重量刑。

一審法官根據驗傷單、女童指證、蔡嫌測謊未過,雖認定蔡嫌性侵女童,但卻認為被害女童年幼「慣於服從」,沒有反抗或拒絕,不符合強制性交罪的強暴、恐嚇等犯行,改依「姦淫幼女罪」將蔡嫌從輕判刑5年。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所謂嫌犯「未用暴力」、女童「慣於服從」,都頗有可議,被害人不到3歲,根本不懂性交是怎麼一回事,要如何反抗、拒絕?

1/31這則新聞,相信讓很多為人父母者心痛難平,很感謝這段日子以來,大家對於這個活動的意見參與,由於原發起者悠閒午后爸爸已於2/12因公出國約一個月,所以接下來的後續將由我代理執行。
目前這個活動的進度先容我跟大家報告一下:

1先前經由悠閒午后親自前往台北中正一分局拜會過承辦立法院相關活動的員警麥先生,商討了這個活動可以執行的方案,最後是直接行使我們身為國民的權利【陳情】,這個方法最為有效,但為何是選擇向【立法院】這個機關陳情呢?因為修改或建立罰則是可以由立法委員來提出的,因為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朝【增訂姦淫幼女罪六歲以下加重其刑最長可至終身監禁】或者如三人水所說的催生【法官法】這兩個方案。

2目前立委部分正在協商詳細的細節部分。這幾天我正在草擬陳情書,到時會遞交給幾位我打算陳情的立委。

3這個活動已經正式向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報備了,日期時間確定不會再改變,請大家幫忙將此訊息傳遞出去,謝謝大家。

4由於這個活動屬於自發性的網路發起,所以請每位要參與的朋友們,務必自行準備物品及抗議道具,如果確定要攜帶小朋友,也請您要考量小朋友的安全為第一優先。雖然這次活動走的路線是溫和的,但也請以能迅速撤離的範圍內做為維護您安全的考量。

5如果您有任何活動上的建議或者您希望屆時也能夠發表您的意見,請您先預備好相關文件,以利當天活動(可能差不多一小時左右而已)流程能順利完成。

以下是本次活動最後確認的資訊:

時間:2008/2/22 上午十點
集合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陳情地點: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陳情大綱:
第一、增訂姦淫幼女罪細則,刑法第二二七條增設:如被害者六歲以下,其刑期加重最長可至終身監禁。
第二、敦請委員盡速催生【法官法】,藉以確保法官的素質。
第三、請委員代我們向大法官申請解釋【強制性交罪】中的強制二字。

活動時間約一個小時,會後將視情況做個討論餐敘,謝謝!
我個人的手機 0968428282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撥打電話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