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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媽-Sandra

棘手事件

2010年11月29日
上禮拜五,小子拿了兩個青蛙玩具回來。

說是張仕佳拿來給全班玩的,禮拜一拿去還就好。

我有點懷疑,問他:『全班都有嗎?』

小子說:『全班都有,只是有的是蘋果書。』

我還是存疑,不過選擇相信他,頂多寫在聯絡簿跟老師確定一下。


昨天禮拜天晚上,小子一次把那兩個玩具弄壞。

說要測試看看玩具堅不堅固。

老娘狠狠的修理他兩下手心。

因為家裡的規矩就是不能故意破壞東西,更何況那是別人的玩具。

而且還跟他談了很久。這件事情的原委他都清楚知道。

把這件事寫在聯絡簿,跟老師說小子已經受到處罰。

事情還沒完。


今天下午去接小子的時候。老師拿了那兩隻青蛙。

說:『媽媽,這兩隻青蛙不是張仕佳的,是我的教具。』


所以,小子是自己去老師的櫃子裡面拿了。還回家編了一大篇騙我。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我、小子、老師三人一起把事情講清楚。


可是小子還是說那是老師發給他的。

老師說沒有,她是說等到教到那個單元,她就會發給大家。

但是那一天並沒有發青蛙給小子。


我問他是不是自己去老師櫃子拿的?小子說:是。

可是老師一來,小子又說是老師發給他的。


後來老師帶他到教室,問他在哪裡拿的?

他指著老師的櫃子。


老師說:『這是老師的櫃子,是我的東西,你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不可以自己拿。這種行為,是大家不喜歡的行為。』

老師跟我說:『小孩子到中班的物我觀念還是不夠,所以遇到這種事,就要教導他。若等到大班還有這種行為,就要很注意。』



由於這兩隻青蛙是教具。所以小子這種行為的後果就是,等到上這個單元的時候,全班都有新的教具可用,但是他只能拿著兩隻壞掉的青蛙。


回家後,我還是語重心長的跟他說了好久。

我說你現在還小,媽媽跟老師都會幫助你改進。

你現在知道這是個不好的行為,以後就要避免去做。

否則一旦讓人認為你是這種人,你自己應該也會很難過吧?!

我猜你也不想做這樣的人吧?!

壞習慣不改掉,等到長大了,就會很麻煩。

然後我們就約定,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


還讓他自己想要怎麼處罰?

小子說:『讓你打三下屁股。』

我說:『可是我不想打你。』

小子說:『不然你罵我啊!』

我說:『我也不想罵你。』

小子說:『一個禮拜不要看電視!』

我說:『好!就這麼決定!』



人本教育的朱台翔校長一直說,要給小孩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小子這件事情講難聽一點就是『偷東西』。

如果我狂打狂罵他先,那他可能就會喪失掉跟我坦承詳談的勇氣。

冷靜的把事情問清楚了,再來討論雙方(甚至三方)的感覺。

但是下次如果再有這種事情發生,我可能不會讓小子這麼好過。



老娘小時候也有偷拿過媽媽的錢被狂電。

把比也是有偷拿過東西,偷到不要偷(這是他自己說的)。


所以這就是成長必經的歷程。

只是小子被我逮到罷了。

也是要處理一下啦!這樣就算有對的起良心了。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這件事情就記錄下來了。



PS.我打完日記,轉頭跟我ㄤ說:『你兒子還蠻有種的!敢偷老師的東西。』

我ㄤ笑笑說:『對啊!我再怎麼偷,也不會偷到老師那邊去。』

嗚嗚∼∼∼希望若干年後的選舉,不是小子上台去拿槍轟人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