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兒子的要點說穿了,就是:投其所好。
今天原本要去科博館,因為禮拜三10點以前進場免費。
不過因為昨天小子太白目,寫功課又不檢查,給他機會卻不好好把握,以致於他喪失了去科博館的機會。
哭了大概15分鐘。想用眼淚柔情攻勢也對老娘無用。
我雖然心軟,但是原則一定要建立,要不然以後都用哭的用求的,那老娘講的話要當屁嗎?
所以今天都在家,中午煮了拌麵和豬排。
因為今天是7-11的生日,思樂冰半價。
我說吃最快的有一杯,小子馬上吃完自己下樓買一杯中杯10元。
米香只喝到哥哥剩的1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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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帶小子去上樂高。(學費5600/12堂70分鐘)
這次因為路況已經比較熟悉。早了30分鐘抵達。
小子6:00上去上課。
我跟米香附近晃晃。這裡的生活機能也很方便耶!
我們逛街、吃飯、買點心,然後回教室。
上去看小子上課的情形。
老師說,小子看說明書就能很快又精確的把作品完成。
在同年的小朋友中反應跟理解都是好的。
過了一下子另一個媽媽上來教室,老師跟她說他兒子還不熟悉、、、、、之類的,我才相信老師是真的在讚美小子。
之前我怕老師跟我說的只是體面話。
現在可以確定小子對樂高是有一點程度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