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真的是沒事找事做。
帶小子去上美語的時候看到公車站牌下有一箱球池玩具。
去帶他下課時還在。所以確定是沒人的。
靠近一看,是全新的,膠帶沒撕開過,所以不是用過的紙箱拿來裝其他東西。
我問小子:『要不要撿?』
他說好。我說要撿的話,要先拿去派出所。(不然我怕被告侵佔)
還好離派出所也不遠,叫小子把箱子搬起來,回頭走去警局。(上次小子罰站那個)
警察受理了,先拆開來看看會不會爆炸?
結果真的是全新的球池啦!還有好幾十顆球。
有另一個警察說,撿到玩具就拿回家玩就好啦!
我心裡想,撿到十萬我再拿回去花,但玩具家裡很多了。
好事一件啦!記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