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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1個月
我想請問一下 單親我4個小孩 老大高二 老二高一 老三 國小六年級 老四大班幼稚園 前年還有中低弱勢兒少 今天就沒辦法過 我不懂 為什麼這樣 我娘家沒人了,我媽很早就跟我爸離婚了在我幼稚園時 我跟我前夫離婚了 之前講好的條件是 他們現在一間房子給我跟小孩住( 借住) 可是區公所的人就因為這樣覺得他家人有養我小孩 因為沒選擇只能厚臉皮跟他們說這裡借我們住 卻不知道人家常來找麻煩 對我家女兒嫌棄的嘴臉有多惡劣 離婚了 要辦中低收入戶 也要去跟他父母借他們郵局本印章的 我覺得政府真的是有關心我們這些被丈夫打10幾年又被拋棄的婦人嗎 為了生活為了小孩 每次要申請中低收入戶就要被她母親那惡裂的臉嫌棄還要去到區公所被裡面的人員 百般找碴說話故意很大聲 就因為區公所有些人認識他家人 我就活該這樣被對待我之前去長庚经神科醫生說我有憂鬱症 我現在只想找工作 可是找到了 妳們又在言語上汙辱我 ,搞到我不敢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