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搭車法規●《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1歲內或體重未達10公斤者,應以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固定於後座◎1至4歲且體重在10至18公斤者,應坐幼童用座並固定於後座◎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者,應坐後座繫安全帶※違規罰款:1500~3000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行駛時,駕駛、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違規罰款:1500元(行駛於一般道路)3000~6000元(行駛國道或快速路)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