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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鐵窗0920345395

他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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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真好!!!

2011年05月31日
公開
55

單身真好!!! 1、每天睡到自然醒,睜開眼睛一天的生活完全自己安排。 2、晚上不用發短信,Facebook可以隨時下線。 3、不用擔心電話隨時會響。更不用擔心看到未接電話怎麽解釋。 4、更重要的是,電話可以隨時關機,隨時不帶。甚至沒有= =||| 5、出門要習慣沒人陪,一個人也能很好的。 6、假期有足夠的時間陪家人,回完奶奶家又回姥姥家。 7、原來家人真的有很多話要和我們說。 8、看到他們臉上的笑容和不舍的神情,我可以輕松地笑著說:放心啦,這個假期我會時常回來的。 ⋯⋯ 9、看電影只需根據自己的喜好。 10、放低心態,好的人都是在不經意時出現。 11、可以和強悍的健身教練聊很久都不會覺得內疚。 12、愛和誰唱歌就和誰唱,想唱什麽就唱什麽。不用擔心跑調會丟人,更可以大唱特唱傷感情歌。 13、通宵可以到任何時刻。 14、不開心的時候可以大喊寂寞,開心的時候可以自由的逍遙。 15、可以找誌同道合的兄弟去一塊瀟灑,一句話不說也覺得很滿足。 16、沒事的時候可以跟家裏人吃吃飯,看著他們滿足的表情。 17、不用等候著誰的回話,更不用想著制造浪漫。 18、不用花時間想自己是不是哪裏做錯了。 19、更不用為了一些搞不清楚的事而道歉。 20、最最關鍵的是呢,過年過節,可以安安心心在家陪父母過。 21、不用再去牽掛,不用再去流淚。 22、不用放下身段去討好,不用費勁心思去娛樂 23、最重要的是、我是一個人,比你更幸福的生活 a(網路轉載,歡迎分享) http://www.facebook.com/fblovestories 更多

塑化糖漿 新北市診所藥局誤用

2011年05月29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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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糖漿 新北市診所藥局誤用 更新日期:2011/05/29 02:09 黃天如、陳俊雄、林佩怡�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黃天如、陳俊雄、林佩怡�綜合報導】 塑化劑的「魔手」伸進診所及藥局!為調合兒童磨粉藥苦味,新北市十二家診所或藥局,疑似長期提供含有塑化劑的調味糖漿。新北市衛生局已要求診所全數下架回收,並於昨晚公布誤用塑化劑糖漿的診所藥局,其中多係小兒科、耳鼻喉科診所,顯示塑化劑對國人健康的影響,幾乎無所不在。 不過,衛生署官員說,調味糖漿屬於食品,本身不具藥性,且用量很有限,家長只要立即停用,不須過度恐慌。 新北市衛生局係接獲台北市衛生局通報,全霖國際貿易公司販售之「草莓糖漿」及「葡萄糖漿」,疑含有金饌公司提供的塑化劑,隨即進行訪查,發現名單中十二名買受人均為藥局或診所。昨為周休假期,新北市衛生局已查訪七家,仍有五家持續聯絡中。 已訪到誤用塑化劑糖漿的藥局或診所,分別為:新莊區「現代耳鼻喉內科診所」、樹林區「朱水松耳鼻喉科診所」、三重區「陳耀宗內兒科診所」、蘆洲區「佳恩耳鼻喉小兒科診所」、板橋區「廷好藥局」、汐止區「彭耳鼻喉科診所」、中和區「和欣泰藥局」。 至於五家未訪是:板橋區「蔡榮展耳鼻喉科」、中和區「王俊傑診所」、林口區「尤耳鼻喉科診所」、中和區「曾咸統小兒科診所」、新店區「慧鴻小兒科診所」。 根據台北市衛生局調查,金饌下游公司有三家,其中全霖公司強調,製造日期一○○年五月十八日以後的產品,已全數更改添加物起雲劑供應廠商,另也已下架葡萄糖漿九十桶、草莓糖漿八十八桶,但有多少診所、藥局購入塑化劑糖漿,仍深入了解中。 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副局長許銘能說,地方衛生局除勒令上述診所及藥局立即停用疑遭汙染的調味糖漿,也透過醫師、藥師及藥劑生公會發文給所屬會員,要求停用全霖調味糖漿。許銘能說,家長若有疑慮,可帶孩子諮詢全省署立醫院開設的健康諮詢門診。 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李秉穎表示,調味糖漿一般只會在小朋友生病時,搭配磨粉藥少量使用,所以,即使有塑化劑,攝取量應比運動飲料、保健食品少,應可在短時間內完全代謝。 他說,一般兒童感冒用藥時間約三到五天,中耳炎及鼻竇炎用藥時間也只有十到十四天,相較於小朋友可能天天都要喝的飲料,危害風險相對小。

教育部補助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

2010年05月17日
公開
65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臺北縣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臺北縣推動公立幼稚園假期開設課後照顧服務班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推展本縣各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請告知家長 貴園開辦課後照顧服務之相關訊息。貴園無論開辦與否,請於99年6月15日(星期二)前將99年度暑假及99學年度第1學期開班回報單、實施計畫及家長意願調查單樣張(請務必加蓋\園所戳章),經校長核章後報局備查。至「家長意願調查單」全數回條正本請留園備查,本局將不定期派員訪查各園執行情形。 三、補助標準係依開班實際幼生數(含補助對象)核實計算每生每月應繳金額,若學生同時具2種以上補助身分別,請務必擇一擇優補助。 (一)99年度暑假: 1.本服務補助期程包含幼生完成註冊至結業離園前,結業離園之最後期限為當年度7月31。 2.教育部補助符合條件之幼生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3,500元整。 3.教育局補助: (1)暑假半日制,補助符合條件之幼生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5,600元整。 (2)暑假全日制,補助符合條件之幼生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1萬1,200元整。 (二)99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符合條件之幼生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2,800元整。 四、教育部補助對象及需檢附之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及需檢附之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99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證明。 2.中低收入家庭: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核發之「99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 3.經濟情況特殊幼兒:本局99年度暑假或99學年度第1學期專案核定公文影本。 4.家戶年所得新臺幣30萬元以下之5足歲幼兒(依教育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比對資料為準)。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超過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10萬元以上者。 (二)貴園認定幼生屬經濟弱勢且有協助之必要,請儘速提報上開第3款期間之公文,俾利本局專案核准。 五、教育局補助對象及需檢附之證明文件說明如下(具下列1至3項身分者予全額補助;第4項減半補助): (一)身心障礙學生(含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幼兒):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醫院診斷證明書、98學年度或99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安置會議議決紀錄(擇一)。 (二)原住民幼童: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四)新住民子女:依護照、居留證登載為準;已入我國籍者,可憑原國籍相關文件證明之。 六、99年度暑假及99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款申請相關資料報局日期將另函通知。 七、副本抄送駐區督學,請列入年度視導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