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說今天送一一去附近的幼稚園試讀,一一沒有哭,在那兒待了一天.蔓爸問我要不要連小魚一起讓婆婆帶去...婆婆送去的地方叫做托兒所,不是幼稚園.婆婆和蔓爸根本無法區分托兒所和幼稚園的差別..如果是因為婆婆沒辦法帶或為了公平,我同意送小魚到托兒所..沒有這樣的前題,為什麼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