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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小可の馬迷

98就業學程修正版初稿截止日

2009年07月16日
來(發)文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主旨: 有關 貴校申請98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乙案,惠請依說明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前於本(98)年6月17日職訓字第0980110740號函檢送 貴校98學年度補助學程名單在案(諒達),為協助 貴校順利完成前函補正事宜,惠請於本(98)年7月20日前將修正後計畫書內容鍵入本計畫專屬資訊管理系統,並由資訊管理系統中列印出課程規劃一覽表及經費規劃,納入修正後計畫書,另本資訊管理系統將於本(98)年7月20日截止後鎖定各項計畫相關資料。

二、上開補助計畫,於本(98)年7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校為單位函送各學程修正後計畫書初稿(不須膠裝)一份及修正對照表,寄至本計畫彙管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電話:02-27075111),如逾期未修正或未將修正後計畫書內容完整鍵入資訊管理系統者,視同放棄。

三、經本計畫彙管單位職訓研發中心初審通過後,該中心將另函通知貴校,請貴校於接獲通知後將修正後之計畫書裝訂成冊(一式六份),並以校為單位函送本計畫彙管單位函轉本局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