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ICRT的廣播中聽到主持人在討論一個老話題
那就是:"如果失火了~慌亂之中~你會想帶走哪三樣東西?"
如果你問四年多前剛結婚時的我
我一定會回答:"當然是家人的安全.Tiffany結婚鑽戒.還有我的LV.GUCCI.PRADA大大小小的包包~"
甚至連印章和存摺都拋在腦後
那時的我真是裝了一腦袋屎的笨蛋啊~
現在我的回答則是:"只要家人安全...一切都不重要了啦..."
只要能擁著韜韜和韜爸在身邊
一切都只是身外之物而已~
................................
相隔不到三十秒~
老天爺啊~
我後悔了~
我可不可以再許一次願?
如果現在真的發生火災了~
只能帶走三樣東西~
我的回答是:
1.家人的安全第一
2.還要心愛的Tiffany結婚鑽戒~(當初韜爸可是花了三個月薪水才狠心買下的)
3.既然鋼琴搬不走~我可不可以順便把地下室的兩台車開走~減少損失???
老天爺啊~
不要管我剛剛的童言無忌
我是裝帥才故意瞎說的
您大人有大量啊~
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