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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妹妹的媽咪

和解

2015年04月15日
保險公司約今天回到派出所和解

也就是拿修車費4300元及簽和解書

這是我這輩子第四次到這樣的地方

可以不要再來了嗎~~

事情大概的經過如下

事故發生~手機CALL110,接至最近的派出所

(事後有警政單位打電話來,詢問處理員警的態度我是否滿意.)

員警來到現場瞭解後,畫了圖,拍了照

要我們到派出所

先酒測,然後拿交通事故登記單

接著要做筆錄,我說不用~~

我到機車行檢查車損的情形.

第二天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

保險公司詢問是否有其他要求..

因為我没有醫師證明,所以只能賠償修車費用.

對方是個外籍媽媽,他和他的先生看起來算是老實人

他先生包了600元紅包

保險人員說一點點意思,給我過個運

真會說話.


事情發生一週,圓滿落幕~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