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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

女人嫁人就要被如此對待

2009年10月25日
結婚五六年,從結婚開始他們家從未給我好臉色
到大姑及婆婆找麻煩到離家一年
到小弘生出來五個月搬出來租房子
隔了二年又生了小民
我從會打點自己到自為孩子想
還要為老公想
老公仍然我行我素
想喝醉就喝醉
想看電視就看電視
想睡覺就睡覺
想做愛就把人叫起牀
我一點自我都沒了
一個月給我三萬元
租金13500元,小弘學費5250元,水電瓦斯費約4000元,避孕藥450元,吃吃喝喝根本不夠花
我的老本就要用
煮不好要生氣
我到底做錯什麼要受你這種對待
我也只是嫁給你的一個女人
你家表姐請客我無法去
我做錯什麼
要受這種對待
我氣.我恨.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