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詢問一個他以前對這方面很有研究的同學
結果這個同學很阿莎力地想要驗證他所學的對不對
於是叫我老公什麼都不要管
把資料給他就對了,他幫我們處理
於是他先問了員警和那個要告我們的人電話
和先查的法條:
刑法上需要有「意圖」
這個聽起來只有民法的無權佔有跟不當得利的問題。
而且前提是真的有佔用到他的土地。
(之前好像有繼承的案例
公同共有為何有外人為公同共有人?
可能公同共有人之一為債務人,被債權人向法院提訴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就合法地成為該公同共有土地的所有權人之一。
也有可能原來的公同共有人和外人共謀。)
也可以先申請當事人所有的地號,再以鄰地關係人身份申請土地的複丈測量結果圖。
鑑界費用可能4000。
申請地籍圖跟異動資料任何地政都可以
但複丈結果測量圖及鑑界申請要到當地地政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