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航空公司的規定如下:一、懷孕滿32-36週者,旅客必須申請:1.MEDICALCEFTFORAIRTRVL(一式三份)。2.必須由正式開業且有執照之婦產科醫師註明適合搭乘日期/預產期/其他飛行中應注意事項(起飛前7天內填寫)。二、懷孕滿36週者,不可搭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