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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媽咪

既來之,則安之

2006年07月05日
語法


今天來了一位廠商,他看到我懷孕了並恭喜我,但是我卻抱怨不想懷孕這件事,他跟我說了一個故事,撤底的讓我改觀了:
他原本已有三名子女,在十幾年後他老婆又懷孕了,”子宮外孕”.....所以不得不拿掉小孩,過了二∼三個月後,他老婆又跟他說好像又懷孕了,問他要不要拿掉,他跟他老婆說:「既然這個小孩要跟著我們,我們又何必捨棄他,既來之!則安之」這個老四他們留下來了,產檢過程中一切正常,然而出生後....竟然是一個唐氏兒,他沒多大的反應,那個接生的女醫師卻嚇跑了,後來是請另一位醫生來跟他們解釋,他跟醫生說:「這個baby既然選擇在他們家,他欣然接受,不過女醫師的不負責任,他卻無法認同。」就這樣,他沒要求任何賠償,帶著小孩回家,現在老四∼八歲了,雖然走的辛苦,但是他卻接受老天爺的安排。

他說,健康就是福,老天爺要賜給你的,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是卻是有祂的用意在,他要我好好珍惜這個老天爺賜給我的baby,真的!健康才是重要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