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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圈圈

薛凌推動鞭刑立法嚴懲惡狼,姐姐妹妹一起去連署~

2007年07月11日
這幾天性侵案超多!!那些死變態人渣該死!鞭刑還太便宜他們了~
看到這些新聞~真的是一肚子怒火!!
我最歧視鄙視的就是 性侵、外遇、家暴
這種人真的去死算了!!真的是禽獸不如
禽獸還有分等級
性侵的禽獸是最低級的禽獸之人渣
說他們是禽獸還汙辱了真正的禽獸..
總之
法律都是保護壞人!姐妹們連署吧!!讓那些該死的惡狼.吼系吼系啦!!!!
新加坡治安那麼好
就是他們有一套嚴厲的刑法標準

搞不懂!?台灣為甚麼不實施鞭刑
只會說人權人權!!
人渣談憑甚麼甚麼人權???
是他們選擇當一個人渣!危害社會!
就一定要付出代價~

最小被性侵的幼童是4個月的baby(這個月初的新聞)
看了真是令人心酸........
那種父母親無法保護自己兒女的愧疚~那種痛心~想必是一輩子都無法消去的!
不像那些死變態人渣!關沒多久繼續出來加害人!!!
真的是找死!
那就吼系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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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50.idv.tw/modules/tinyd01/index.php?id=1


轉貼自http://www.850.idv.tw/modules/tinyd01/index.php?id=1

台灣發生性侵案件嚴重:
台灣全年性侵案受害者估計近4萬人,平均一天108人,當中更可能有65個是孩子。
在捷運之狼於3月17日落網後,全國民眾極度憤怒的情形下,3月20日在高雄縣居然又發生一起國小女老師遭性侵搶劫的案件。
台灣性犯罪有四高一低的特質:

暨南大學助理教授王佩玲分析,“四高”為犯罪黑數高(被吃案、因故沒報案或是不敢報案)、兒童及少女受害比率高、加害人連續犯案比率高(例如華岡之狼判決確定有37件,新屋之狼有30件)、加害人出獄後再犯率高。“一低”為案件定罪率低,有罪率最高才四成七。

台灣勵馨基金會近日完成的性侵害分析報告,2004年台灣全年通報的性侵害受害者4478人,2005年增至4900人,去年更達到5638人,其中,六成未滿18歲,最小的只有3歲。依學理推估,未通報的性侵個案高達7至10 倍,如果以7倍來算,全年受害者有將近4萬。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性侵案未報案的受害者,推估實際數字應為通報件數的7到10倍,有大約4到6萬件,其中六成是兒童及少女。但是,只有1%的性侵犯會入監執行。加上定罪率低、獄中治療不足、出獄後監控未落實,性侵害防治效果令人憂心。

台灣性侵者被定罪率低:

依據95年「法務部性侵害犯罪案件統計分析」顯示,90至94年平均每年接到3100件性侵害案件,但卻只有48.8%被起訴,雖然定罪率達88.9%,可以得出3100件只有1344件被定罪!因此近五年台灣性侵案件中實際只有43.38%被定罪!

若將犯罪黑數7倍算進去,等於每年台灣只有6.2%的性侵者被定罪!也就是說台灣每年實際上有二萬到四萬人遭受狼爪,可是卻只有一千多人伏法!因此,在台灣,性侵加害者被定罪的機率是非常低的!

雖然多份民調都顯示大部分民眾支持鞭刑立法,但是法務部卻以「因為學者多反對,台灣宣示人權立國,而鞭刑為身體刑,不符人權思想」為理由,反對鞭刑立法。

我們誠摯的邀請您加入連署,大聲的將您的心聲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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