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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a

雨過天晴

2007年12月21日
夫妻間要互相尊重互相容忍,大家都知道,但還是會為了生活上一些瑣事而爭吵,

沒有對與錯, 是與非, 只是立場不同對事情的角度不同, 所引起的口角,

進而冷戰, 折磨對方也折磨自己, 何苦呢?

有篇文章寫著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是講愛的地方",不要凡事都據理力爭,

爭到雙方兩敗俱傷又有何意義呢?

親愛的, 我會時時想著溫柔相對 , 盼你也能包容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