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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媽咪

羞辱是對孩子的殘酷教養

2008年07月29日
梁玉芳 / 羞辱是對孩子的殘酷教養羞辱是對孩子的殘酷教養 文/梁玉芳
這個夏天接連出現幾個「殘酷教養」事件:母親將小六女兒的頭髮剃光,讓她光著頭參加人生第一次畢業典禮;盛怒的父親把五公分粗的麻繩套在國小畢業的兒子頸上,要他在烈日下爬回家。
蹺家少女則是父母以鐵鍊鎖身,胸前掛上「我喜歡逃家」的告示牌罰站三小時。日前,一個小二男童因為「只考九十幾分」,父親到校掌摑,還半夜將他趕出家門。
這些情節令人吃驚,古代施予犯人的遊街、跪行、剃頭等羞辱刑罰,居然變成現代父母管教孩子的霹靂手段。也幸好這些體罰已達「公憤」程度,讓原本對別人家務事「有分寸地」保持沈默的台灣人(那些陌生路人、商家、鄰居),有了插手的正當性,及時報警,以公權力制止親權對孩子的羞辱。
這幾個案件有些共同點:孩子在父母眼中都是「不受教」,沒考滿分、泡網咖、偷竊。家長辯稱是孩子壞到「不知道該怎麼教了」,才會使出這些刑罰。但這卻無法讓羞辱、體罰獲得正當性。
肉體的傷會消失,但父母的公開羞辱,對孩子心靈傷害往往更痛更深。在羞辱中,孩子不僅學習了以暴制暴,更接收到「我很壞」的自我形象,而不是自律自愛。父母恨鐵不成鋼,但用錯方法,鐵不會因恨而成鋼。
值得注意的是「殘酷教養」的代間遺傳後果。根據中研院的一項「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祖父母對子女殘酷教養,在子女為人父母之後,愈可能對第三代採取相同的教養方式。因為他們由上一代習得殘酷,以為這是教養孩子的唯一方式。
回想我們自己還是小孩的時候,小至討厭大人毫無顧忌地當面比較孩子的長相、功課、糗事,大至大人以言語及毆打作為懲罰。但當我們脫離童稚,卻健忘地複製在下一代身上。
對於孩子,我們該重溫那首詩:「批評中長大的孩子,責難他人。敵意中長大的孩子,喜歡吵架。恐懼中長大的孩子,常常憂慮。……」而鼓勵、接納、安全、尊重,才能教養出自信且自制的下一代。
【本文摘錄自《聯合報•聯合筆記》200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