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警局報案∼我跟警察先生說我要報失竊,警察先生跟我說叫我『報廢』就可以∼還問我:『妳車子還有要用嗎?有什麼價值嗎?沒有的話就報廢就可以了∼』但是,我不管警察杯杯怎麼說,我還是堅持報失竊!這個過程,總共花了我快2個小時的時間…難怪警察杯杯想吃案…因為真的很麻煩啦∼光是做筆錄又要上傳到什麼東西就花了很多的時間捏∼已經7歲05個月又19天永遠芳齡一十八98-11-20AM: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