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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雪

怕警方吃案 刑事報案三聯單在警政署網站查得到

2007年06月11日
資料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



今日晚報 2007.06.11 
怕警方吃案 刑事報案三聯單在警政署網站查得到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日前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召開記者會,指稱警方涉嫌偽造報案三聯單一案,讓警方形象嚴重受損,對此,警政署今 (十一 )日表示,報案三聯單資訊不但列管,報案人也可以從警政署網站上查詢,不過,為確保個人隱私及人質安全,擄人勒贖及強制性交案件資料不開放上網查詢。

警政署指出,民眾於報案二天後才可以查詢,首先進入警政署網站首頁,點選資料庫查詢,接著按下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查詢系統,輸入報案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三聯單編號、就可以查詢。查詢內容僅提供最近一年資料,三聯單編號要輸入電腦單編號或手寫開單的編號,如無相關編號,請洽詢當初受理報案的警政單位。

不過,為確保個人隱私及人質安全,防止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擄人勒贖及強制性交案件資料不開放上網查詢。




今日晚報 2007.06.11 
員警洩漏民眾個人資料觸法 法院判刑五個月
中央社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一分局林姓員警積欠林姓女子債務,利用執勤機會,以警用電腦登入查詢蔡姓男子等人戶政、車籍等個人資料,再洩漏給林女。林姓員警行為觸犯刑法「洩露中華民國國防以外之秘密罪」,遭台北地方法院近期判刑五個月。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書,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一分局木新派出所林姓員警(四十六歲)積欠林女債務,自2005年六月到八月間,利用值班、備勤時段,使用派出所警用電腦,連線登入警政署ETOS末端機查詢系統,透過資料庫建置的戶役政與車籍資料,洩漏包括蔡姓男子等人個人資料給林女。

之後林女向檢方指控林姓員警詐欺借款,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林女轉向北市警局檢舉林姓員警洩漏民眾個人資料一事,北市警局掌握查詢密碼序號、查詢紀錄檔案等證據,以未遵守「警察機關資訊安全實施規定」,將林姓員警移送法辦。

地院判決指出,林姓員警是依法令服務國家所屬機關,具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身為警務人員不知潔身自愛,明知警方建置資料攸關個人隱私仍洩漏他人,已觸犯刑法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洩露中華民國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不過考量犯後有相當悔意,因此判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