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過份,要不是時機不好找不到工作誰要做路邊攤,好不容易加賣豬血糕之後有了吃飯錢,開了四張單我們一家子都不用吃飯了,被開單是應該,難道15天開四張單,張張$1200,我賣三天都賺不了這麼多,警察有業績壓力,難道我們就沒壓力沒苦衷,今天更過份,下午來開一張大家平均分攤,晚上又來開我和另一攤,一人一張,跟警察說下午開過了,警察說:下午是下午,現在是晚上。有需要這麼硬嗎?日子都過不下去了,還要為難這些可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