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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媽媽

嬰兒與母親

2006年08月31日
嬰兒與母親-親子攝影比賽
參賽資格: 【附圖】
93/3/1~95/5/30出生之寶寶(BABY獨照或親子照)。
參加者須附上預產期資料及新生兒出生資料。
【附圖(証明資料影映本)】

作品規格:
請將作品沖洗成5×7或6×8英吋相片,
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或彩繪。
凡生活照、沙龍照皆可;各組作品參賽每人送件以二件為限。

獎項 依來件作品分為
親子組:
第一名 價值壹萬元贈品、獎盃
第二名 價值伍仟元贈品、獎盃
第三名 價值參仟元獎贈品、獎盃
佳作 五名 各得媽咪寶貝雜誌一年份
入選十名 各得嬰兒&母親雜誌半年份

收件日期: 95/7/20~95/8/31請以不折損掛號信封,
寄台北市105復興北路369號9樓,並註明「孕媽咪&親子攝影比賽」收,
以郵戳為準。

公佈日期: 將於2006年9月起由主編、攝影記者、婚紗資深攝影師、親子專家組成評審團決選,並在10月於雜誌刊出得獎名單。

主辦單位:嬰兒與母親雜誌、中華貝貝婦幼保健協會
協辦單位:婦幼多媒體事業集團、育兒生活雜誌、媽咪寶貝雜誌、mababy.com、小小天地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