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老公回來後跟我說了一下爺爺喪禮的時間點
頭七要從17號晚上一直做到18號早上,而18號剛好是我要回去上班的日子
之後20號一整天要做法事,21號要出殯,婆婆說出殯後還得在雲林呆上幾天才行,預計24號從雲林回來...
只有19號當天比較沒事,可是若18號晚上趕回桃園,19號上班,然後晚上下班後在趕回雲林,老公會不會累垮阿?可能這樣一來一整個星期都要請假了,之後還要請假回去作百日
我覺得很尷尬,不知道該怎麼跟老闆說,休了兩個月的產假了,結果又要連著請喪假
真的很對不起我的代理人,唉~~發生這種事情也真的很無奈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