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開庭整個讓我很火大
你只不過是一個濫用職權,惡名昭彰的檢察官
我一進去你就用那種不屑的眼神從腳到頭的打量著我
(還是從腳到頭喔,不是從頭到腳)
我是欠你很多會錢還是上輩子踩破你家的骨灰壇啊
開始問我名字.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
說我在奇摩賣XX東西被抓
我說對!
資料顯示某月某號刊登(拿列印證據給我看日期)
我說對!
他居然大聲的斥責我說你在跟我對什麼
奇摩提供的資料明明就是12月份刊登的
我說您拿給我看的跟問我的日期不就是您剛說1月份嗎?
我沒去詳記我是何時刊登的,資料上顯示那個日期我當然說對啊
問我認不認罪,我說認罪
最後問我有沒什麼要說:我說我已經知道錯了,絕對不會再犯
請檢察官從輕量刑,我真的只是要買小朋友穿的,結果小朋友穿不下
我才想說上網賣掉,當初在網路訂貨的時候確實不知內裡的部分
他說好,我就幫你寫不知情起訴你,看法官怎麼判
我已經不想多說了,跟這種檢察官多說無益
不小心說錯話只是讓他有其他的藉口可以要求法官重判
我回家後上網查資料幾乎都是直接在偵查庭就判緩起訴
一庭就結束了,我居然還要再等通知單來再上法院一次
吼...用了檢察官的名字下去查才知道原來他是個惡名昭彰的檢察官
(濫用職權查他人隱私).(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漏夜疲勞偵訊因國光疫苗痛失愛子的劉醫師)
這種一在濫用職權的公務人員居然還能繼續存活在司法界
真是對台灣的一大恥辱
唉...自己錯在先啦,要被罰被起訴也是因當的
只是這個檢察官一付只有他是人,被告好像都該被判處死刑一樣
希望接下來的法官能把一般老百姓當然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