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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妹+諾肥弟♀★

*媽咪*火大.超火大

2010年03月24日
今天去開庭整個讓我很火大

你只不過是一個濫用職權,惡名昭彰的檢察官

我一進去你就用那種不屑的眼神從腳到頭的打量著我

(還是從腳到頭喔,不是從頭到腳)

我是欠你很多會錢還是上輩子踩破你家的骨灰壇啊

開始問我名字.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

說我在奇摩賣XX東西被抓

我說對!

資料顯示某月某號刊登(拿列印證據給我看日期)

我說對!

他居然大聲的斥責我說你在跟我對什麼

奇摩提供的資料明明就是12月份刊登的

我說您拿給我看的跟問我的日期不就是您剛說1月份嗎?

我沒去詳記我是何時刊登的,資料上顯示那個日期我當然說對啊

問我認不認罪,我說認罪

最後問我有沒什麼要說:我說我已經知道錯了,絕對不會再犯

請檢察官從輕量刑,我真的只是要買小朋友穿的,結果小朋友穿不下

我才想說上網賣掉,當初在網路訂貨的時候確實不知內裡的部分

他說好,我就幫你寫不知情起訴你,看法官怎麼判

我已經不想多說了,跟這種檢察官多說無益

不小心說錯話只是讓他有其他的藉口可以要求法官重判

我回家後上網查資料幾乎都是直接在偵查庭就判緩起訴

一庭就結束了,我居然還要再等通知單來再上法院一次

吼...用了檢察官的名字下去查才知道原來他是個惡名昭彰的檢察官

(濫用職權查他人隱私).(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漏夜疲勞偵訊因國光疫苗痛失愛子的劉醫師)

這種一在濫用職權的公務人員居然還能繼續存活在司法界

真是對台灣的一大恥辱

唉...自己錯在先啦,要被罰被起訴也是因當的

只是這個檢察官一付只有他是人,被告好像都該被判處死刑一樣

希望接下來的法官能把一般老百姓當然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