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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q寶貝的媽

浸泡退燒 20公分水溺死3歲童

2009年06月06日
【王勇超、周昭平╱高雄報導】全球籠罩在新流感威脅下,高雄市一名媽媽前晚因三歲半長子發燒,將他帶到浴室浸泡在約二十公分深的溫水桶中,想讓兒子退燒,十分鐘後再到浴室查看,驚見兒子沉臥桶底,嘴唇發紫,她緊急替兒子做心肺復甦術並報警送醫,但男童仍告不治。檢警認為媽媽照顧有疏失,將她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家居意外
警消前晚獲報指高市三民區一處民宅有人溺水,趕到發現是三歲半的蔡姓男童在家中浴室溺水,送醫搶救至前天深夜十一時許宣告不治。


沉置物箱底嘴發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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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母(三十四歲)向警方說,前晚九時許,她摸長子額頭,感覺他有發燒,依往例將浴室一個長六十公分、寬四十五公分的塑膠置物箱,倒進約二十公分高溫水,讓兒子浸泡退燒。
蔡母說,她還拿個小水盆及玩具讓兒子玩,「這樣可以聽見他玩水的聲音。」她隨後到臥房去看次子,發現次子也發燒,就邊餵母乳、邊安撫次子,約十分鐘後,她發覺浴室沒有聲音前往查看,驚見長子臉部朝上,沉在置物箱底,嘴唇已發紫,她嚇得呼叫同住的妹妹(三十二歲)報警,自己則趕緊幫兒子做CPR(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心肺復甦術)。
救護人員趕到後,也接力對男童做CPR並使用電擊器急救,隨後送往高雄長庚醫院,但到院搶救一個多小時後仍告不治。當地林姓里長說,他前夜聽到救護車聲出來查看,看到救護人員抬著男童上救護車,蔡母在旁急得不知所措,「她一直哭,很可憐,我現在想起來也想要哭!」


過失致死可囚2年
蔡母是專職家庭主婦,她與職業軍人的丈夫(三十二歲)育有兩子,分別三歲半及一歲。男童父親接獲通知,從軍中請假返家。
檢警昨早在醫院相驗屍體,蔡母痛失長子之餘,因次子也發燒造成熱痙攣在醫院救治,又須面對檢警訊問,幾度淚眼潰堤,還差點昏倒,幸有丈夫在旁安慰,才能繼續接受調查。
蔡母對檢警表示,兒子以往發燒,她都用泡溫水方式,讓小孩退燒,長子過去發燒曾出現熱痙攣,「我懷疑他這次是因熱痙攣才溺水。」法醫昨驗屍發現,身高八十多公分的男童右眼有一處瘀傷;蔡母表示,那是上周四全家到台東旅遊,兒子玩耍時不慎撞傷。檢方初步認為男童是溺水窒息死亡,無虐童嫌疑,指示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蔡母函送法辦,另將擇日複驗,確認男童死因。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小兒科主任李偉揚說,發燒超過攝氏三十八點五度較易出現熱痙攣,症狀是全身抽筋、意識喪失,男童若因發燒引起全身抽筋、失神,一旦溺水確有可能因無法呼救而喪命。他提醒家長,千萬不要讓五歲以下幼童獨處,以免幼童身陷危險卻無法求救。
律師吳春生表示,《刑法》的過失致死罪嫌,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只能說這名母親太大意了!」

男童泡水溺斃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