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收到一通國軍醫院來催繳欠款的電話說是我去年7月25日有去看醫生,沒繳錢我查了時間,見鬼喔那天我明明才剛從馬偕出院哪可能就分身去國軍醫院看醫生國軍醫院堅持他們一定要收到這筆款項說他們肯定,如果不是我本人看診的話,也一定是我的親朋好友來替我看診我現在才知道,原來看醫生還可以代替的喔?!算了我也不想和他們爭我可不想為了300多塊,連人格都要賠進去雖然我知道是誰替我去看這趟醫生...算了,繳一繳反正我以後再也不會去國軍醫院看醫生了對我來說,這已經是拒絕往來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