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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妹♥♥

瘋婆娘...

2008年01月11日
傍晚,又接到一通簡訊,一看,是那個所謂大哥的"前女友"(因為相識及交往時間很短暫,大哥又不住家裡,我們都搞不清楚到底交往有沒有3個月....但是後來她竟然告大哥傷害她)發來的,之前她在我跟舅舅部落格留言,一直稱大哥為通緝犯,還故意把大哥名字寫出來,我除了請她有病要去看醫生,也向奇摩檢舉她,今天發的這通寫著"窩藏通緝犯一樣犯法",我想一想,回她一句"我好怕喔....你是詐騙集團嗎?"她又回我"??=通緝犯....明知故問",我決定下最後通牒給她"我問你喔,我是那個通蝦米犯嗎?我認識你嗎?我有拿你祖宗十八代的事情來騷擾你嗎?所以,不要來煩我喔!懂嗎?"
然後,她也沒有再發來了.....
反正只要她繼續三不五時來煩我一下,甚至作出更過火的事,我也許也會考慮走法律的可能,或許,她也想告我吧~
上次因為她發簡訊騷擾我跟媽媽,二哥打電話給她,叫她自己跟大哥解決他們的事,她反問二哥關他什麼事?二哥就說那你幹麻騷擾我們家人?
然後,她就在法庭上說,二哥恐嚇她.......
所以,我確定,她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