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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汀

提出日本永住申請

2007年09月14日
趁著拓醬的奶奶在這邊
今天拜託拓醬的奶奶幫我顧拓醬
一早就跑去入國管理局 提出日本永住申請

日本的入國管理局 一直以辦事效率慢 等待人數眾多 出名
今天也不例外 還是人潮洶湧

好不容易輪到我
遞出文件後

在寫通知回函時 順便跟承辦人員講一下
今年底或明年一月得全家暫時外派美國的事

誰知承辦staff一聽 便搖搖頭說 這樣一定會被退件 辦不過的


原來要申請日本永住的話
得在申請期間 盡量留在日本
若出國渡假或回台省親 到是 ok

像我們這樣 要搬家海外一年以上才會回來的
通常是無法通過 而且反會被要求等到回日本後再重新提出永住權辦理


"可是我的配偶簽證明年五月到期耶 !! 到時我怎麼回日本呢? " 娜汀不滿問道

豈知 對方還是老神在在的說 :

" 到時就改申請簽證延簽囉 !!
還有 此配偶簽證只能在效期到期前一兩個月內提出申請
到時若從美國要回日本探親 (一時歸國) 那只能在當地日本大使館提出申請囉 !! "


唉 也就是說 此次若沒申請通過
就得花錢辦最沒意義的延簽囉 !!!!



辦理日本永住權(配備為日本人者) 所需資料如下

1. 永住許可申請書 (入國管理局會給表格)
2. 日本人的戶籍謄本
3. 住民票
4. 申請人或其扶養者的在職證明書
5. 申請人或其扶養者的 源泉徵收票
6. 申請人或其扶養者的 住民納稅證明書
7. 身元保證書 ( 入國管理局會給表格)
8. 住居的概要 (入國管理局會給表格)
9. 親族的概要 (入國管理局會給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