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住的三重有一個鄰居.她大我幾歲.所以我都叫他二姐.她再懷老二時.她老公因貪污被抓.判刑.這個二姐一直從生出他兒子到現在她不曾抱過他.她視他為眼中釘.這個孩子現在20歲了.他沒有得到過.父母的愛與關懷!!只有打罵!!公平嗎???他爸爸貪污判刑跟他什麼關係???這樣對嗎???
現在他一個人住外面.自己打工.自己活.過年已多年沒回來.有一次我在台北遇到他叫他:祐謙...阿!!阿姨!!你怎麼在這?我在這做事!!好嗎?不錯啦!!好久沒看到你了?ㄜ....我沒有家!!為什麼這麼說?阿姨!!有人關心過我嗎???唉.......我請你吃飯有空嗎?我在上班.我把電話給您.有空在連絡!!好!!
接過手.看他走開....心理很難過.真的很難過....我懷老三.正是爸爸媽媽生病最嚴重的時候.也是老公外遇的時候.可是我不恨孩子.我愛他.為什麼人有那麼多的不同~~~公平???對自己就是不公平!!對別人就是公平!!這個邏輯好像不太對......
我積怨二十幾年.我快樂嗎???不!!!我不快樂!!
但是我珍惜現在的幸福~~~我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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