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具、舊參考書回收--轉贈弱勢團體1.回收時間:2/24起至3/7日2.回收地點:送至訓導處(環保局有專人來收)3.回收品項:筆(鉛筆、原子筆、蠟筆等)、尺、圓規、橡皮擦、三角板、剪刀、修正帶(液)、美工刀及鉛筆盒(袋)等文具用品。捐贈之文具內的耗材剩餘用量(例如:鉛筆長度、原子筆墨水等)需達二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