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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 (喬媽)

小家庭理則法寶

2007年11月07日
因此,在懷孕到寶寶零到三歲的育兒家庭中,應該如何購買保險?建議您應該以能同時照顧媽媽寶寶為前提,也就是說,在婦女懷孕的階段,不論是否為高齡產婦,肚中的小寶貝都有可能罹患各種「先天性重大殘疾」。所謂的「先天性重大殘疾」包括:特定三染色體症、特定先天性心臟病及纖維性囊腫等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疾。

目前市場上,已經有許多中外商保險公司推出「婦幼保險」,這種保險與一般保險不同之處在於,比較強調懷孕的媽媽及胎兒先天性重大疾病的醫療保障部份。一般壽險公司開放「可承保」的時間是在懷孕期間二十八周內,有的公司比較早,在懷孕十周以內才可承保。懷孕婦女除了一般醫療險保障外,如果家庭病史上有遺傳性的高危險情況,或自己覺得需要再加強,都可以針對婦女醫療保險再做更高的保障。

#利用保險節稅

有些保險公司會對自己的「老客戶」提供優惠,例如每投保一段期間增加保險金額回饋,多半是投保五周年。不過,最重要的投保好處,是「稅法優惠」,因為保費可納入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且今年起,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免稅額分開,每人每年列舉扣除額以兩萬四千元為限。

另外,目前保險公司做生意,買保單都有一些加值優惠,例如搭飛機有旅行平安險保障,以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ING安泰人壽甚至提供該公司兒童保單,「台灣投保全球理賠」的無國界保險服務。

太早幫小孩買保險,要注意的就是規劃不當,可能讓父母親在經濟上覺得負擔過重。現在利率走低,許多父母親發現十多年前,幫小孩買的所謂可以還本拿紅利的保單,保單紅利部分都大幅縮水,其實,買這種儲蓄險,也不能只怪保險公司為了做生意、過度宣傳,因為,保險公司再厲害,都敵不過經濟不景氣、利率及投資報酬率都低的大環境,換句話說,父母親幫小孩買保險,還是應該著重「保障」,而非「還本」。

#那一種保險最適合父母和寶寶?

有了寶寶後,父母親仍應維持一定的保額保障,但此時家中經濟負擔加重,因此,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不管是只有一方或父母雙方,都可適度考慮增加保障,最好以保費負擔較輕的「定期壽險」或「意外險」為加強重點。現在失業率高,很多保險公司也提供「失能險」(多半是附約型式,因此,要先投保一個壽險主約)投保後若失去工作能力,定期領回保費也算不無小補。

寶寶保障以醫療險為主,並考慮投保一定保額的定期壽險。至於這兩年開始進軍市場的投資型保單,到本篇截稿時,財政部保險司僅開放了零到十四歲孩童可投保「投資型年金」,但「投資型壽險」部分還未開放孩童投保。

至於儲蓄險,雖然也是越小投保、費率越便宜,但建議父母親要在家庭經濟基礎穩定時購買,因為這類型保險的費率遠較保障型為貴,另外最好與「兒童教育期間」搭配,不建議太早投保,也就是說,大概等到小孩上小學時再投保,就可以搭配各保單的還本期限,做子女各階段的「教育基金規劃」(學費、扶養費用),有些保單在「繳費期滿」還提供一筆為數較大的「保險金」,可做為孩子遊學、留學等出國深造費用,甚至「創業基金」也可。

#家庭保險預算配置法

對小家庭來說,「子女教育費用」是相當高的支出,父母親在規劃時,可考慮以下方式,即百分之百的保費支出裏面,有四成放在意外險,即擴大保障面,兩成五選擇壽險、一成五選擇醫療保障,另外兩成則做為年金保險支出,以同時兼顧退休生活。

兒童並不是家庭裡面的主要經濟來源,目前絕大多數的在學學童也有「學生團體保險醫療與壽險」的基本保障,同時受限於保險法的規定,兒童保險的人壽及傷害保險的喪葬費用總和不能高於新台幣兩百萬。因此,建議家長應該在為孩子規劃保障時,也同時檢視一下自己的保障是不是充足,能不能保障家人以及小寶貝的成長無虞。

也有保險公司考慮到父母親的生存風險較大,因此,貼心的提供「豁免保費」條款。就是在家長不幸身故或因意外或疾病,而無法繼續負擔保險費時,保單將繼續有效,使父母規劃保險計劃的好意得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