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要發給國人消費券來刺激經濟
今天媽咪必須去參加講習
下午是公假,不過結束後還是回辦公室處理業務
由區公所的課長向參加者說明發放的原則
身份証是必備的
對出生兒的出生時間有限制外
對於往生者也有規定
除了自領也可代領,出具委託書
媽咪參加發放工作是有目的的
但工作所卻不在自己的預期地點
偏偏登記參加了,又不能換人
只好委託外婆了
在當天八點前就必須帶著証件等資料到指定地點
聽完說明,只覺得課長講的一句話最貼切
∼匪夷所思的設計
發放時間比選舉還長一個小時
到下午五點才結束
第一階段無法去領的民眾
可以在規定期間內再到郵局去領
雖然花東行無法適用在飯店的房價上
不過景點的賣店應該可以用吧
為了發消費券,又花了國庫二億多元
還得找人發,又要給工作費
留下的是不斷上升的舉債額度
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