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在外來電問媽咪 早上去拜訪里長 有通知業務單位嗎? 媽咪納悶 第一,約訪是被告知列入行程 第二,此里長不見在此屆名冊中 第三,要通知業務單位應早點告知 然後電話中表示 沒有通知,回辦公室要再講一次 媽咪再次納悶 再講一次有關係嗎? 結論是老闆應是要在那位里長面前表現 真的太有趣了,都什麼時代了 而且公務機關不比私人企業 只能說,老而不退謂之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