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的"不平等條約"訂立後,妹妹忍氣吞聲、委屈求全了兩年多,今天終於和哥哥訂立了公平條約,享有選台的權利。可喜可賀,放鞭炮慶祝!帶兩小人散步去拿同同的大頭照,路上經過輪胎行,看到和同同同一國的米其林寶寶。2012年8月27號日記:"晚上二小人搶著要選DVD,妹妹為了要搶得選擇權,居然同意了哥哥的提議:「今天給你選,以後都給我選。」媽咪覺得不妥,不斷要求他們再協商,沒想到妹妹堅持要這樣做,被媽咪重複問到都要翻臉了。媽咪一氣之下,錄影存證,要她學會對自己許下的諾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