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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藍~翰媽咪

國泰世華Lucky Day

2010年01月29日
99/1/1~99/2/28「Lucky Day」活動中獎之持卡人須於99/2/1∼99/3/10內(郵戳為憑,請自行保留掛號收據),以掛號將簽單正本、填寫以下兌獎申請表(裝訂於簽單背面)寄回本行:
「郵遞區號100 台北郵政11881號信箱 Lucky Day兌獎小組 收」

上次好不容易對中了200元

結果我忘了把簽單在10前寄回去了 > <

這次一定要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