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1~99/2/28「LuckyDay」活動中獎之持卡人須於99/2/1∼99/3/10內(郵戳為憑,請自行保留掛號收據),以掛號將簽單正本、填寫以下兌獎申請表(裝訂於簽單背面)寄回本行:「郵遞區號100台北郵政11881號信箱LuckyDay兌獎小組收」上次好不容易對中了200元結果我忘了把簽單在10前寄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