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再辦申請合宜住宅資格的資料∼要先去申請資格後再等建設公司開始銷售後再去登記抽籤∼因為第一批的合宜住宅是在板橋∼所以申請的人很踴躍∼不然第二批的合宜住宅時在林口∼就有點遠了∼我大約算了一下。。就算從結婚開始∼(之前方爸爸自己租套房不算)6年半的房租費已經花掉方爸爸130萬了~到現在都還沒買到房子~逼哀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