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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118

以水費為例�一種實事求是的觀察態度

2008年05月27日


您在 2008-05-26 Mon 12:18:10 於 有巢氏 的留言,對方已經回覆您了

-----您原留言內容-----

喂,你不是省長,你是小氣長啦。聽到有人誇獎的是別人而不是你,就在那邊忌妒吃味喔?真是的!

我不知怎的(即不知從哪兒,奇怪,想不起來ㄝ)也有看到那則新聞,就上下文及報社總部所在地來判斷,我認為該人住在台北縣市。

如果你還有印象的話,台北縣市(有部份鄉鎮除外)民眾要付的基本費,是台灣省其他地區的兩倍;每個月光基本費就 252 元了。你再跟我們比啊!


-----回覆-----
回覆時間:2008-05-26 15:18:16

不對啦,應該是昨日的聯合報那篇有寫出用水量,明明就比我家還多說.....我才是省長啦!哼!

她還說非洲很多地方連聯合國建議的最低限每人每日20公升的甘淨水都辦不到云云..



您在 2008-05-26 Mon 20:43:30 於 有巢氏 的留言,對方已經回覆您了

-----您原留言內容-----

我真的要好好吐一吐你槽啦。

我家不止基本費 252,是你付的基本費的兩倍(不過算我幸運,晴媽家因為管徑更大,基本費比我更貴),我家平均的<兩個月用水度數>也都在 20-30度之間;最近繳的這一期(今年2/12-4/10)更只有 19度。

雖然那兩個月我家只有兩個人在,但我們從來不以自己「是努力省水的人」自誇,這件事只不過是生活習慣而已。你說你是省長,可見你萬分努力地在省水吧?結果還不是沒比我家優秀太多?!

而且你算錯了,台灣省每度水的價錢是「20度以下每度 7元、21-60度每度 9元」,並非每度十元,所以你低估了你家的用水量。

下次最好把水單、電單全都收著,至少留存一年,這樣才能「有憑有據,而非憑自己想像或感覺」地查證你家省水的功夫到底做到什麼地步。


-----回覆-----
回覆時間:2008-05-26 22:47:23

一度10元是報紙這麼寫的啊。我只是照著推算而已。

等一下,你家近半時候都只有我家一半人口,所以用水理應是我家一半才對,頂多2/3吧?但你家的平均用水量並不比我家來得少,這就說明還是我比較省啦。

我最後一句<人家這麼努力省,可以說出這麼多妙招,我怎麼一招都想不出來?>的意思,就是雖然我實在撐不上努力,也說不出什麼省水妙方,但因為生活習慣使然,隨便都比那位省長來得多啦,豈不是更有資格自誇一番?

回覆時間:2008-05-26 22:59:28

電費單無需留,上網查就知道兩年來的用電量,我覺得水公司也應該這麼辦,這樣才可以鼓勵民眾了解自己的用水習慣,才知道從何省起。



您在 2008-05-26 Mon 23:12:17 於 有巢氏 的留言,對方已經回覆您了

-----您原留言內容-----

找不到網路新聞直接 copy,讓山人我來打字好了(原來是昨天吃飯配報紙時看到的,在聯合報上)

不等政府漲水價,在社區大學教生活環保課程的楊賢英平時點滴都省,一家四口兩個月的水費總維在三百元左右(按:台北縣市基本費通常在 252元,每度水五元,即他家四口兩個月用水 9.6 度,即 9.6 公噸,是你家這個四口之家、你所稱兩個月用量 28 度的 34%!!!),只有一般家庭的一半(照這樣算,豈止是一半,已經是不到四分之一了!連我家都差不多是一般人的一半而已!),算下來,每人每天的用水量還不到兩百公升。

現在把我上面括號內的文字搬下來:

1. 台北縣市基本費通常在 252元,每度水五元,即他家四口兩個月用水 9.6 度-- 9.6 公噸,是你家這個四口之家、你所稱兩個月用量 28 度的 34%!!!

2. 照這樣算,豈止是一半,已經是不到四分之一了!連我家都差不多是一般人的一半而已!

3. 如以報導所稱來算,楊家每人每天的用水量根本只有<四十公升>。


所以,我的意見是:第一,你要相信這種『完全沒有精確數字,反應出楊家水費真正結構』下、記者所估算的數字嗎?我們既不知該楊家位於台灣何處,也不知他家付多少基本費,光從「每月水費三百元」這一句話,叫我要怎麼真正相信他家真的省水很強?又怎能估出他到底有多省水?再簡單不過的數字:以上我所算出的「40公升」與報社記者所稱的「200公升」,這差距就是何等的大?所以,你會相信報紙的敘述嗎?!

如果你不相信,那我們怎麼會相信你呢?你根本搞不清楚你家的水費結構,到底基本費多少?每月用水幾度?你家這地區每度水收多少錢?你不是一概不知嗎?那我又怎能相信你所估算出來的你家用水量的數字呢?


-----回覆-----
回覆時間:2008-05-27 Tue 07:49:01

你只看到一則,還有一則把用水度數給標出來的。

好啦,反正個人認為不到平均值一半已經是省長的終極目標,終極目標到了也就很滿意了。

不過你說的沒錯,我確實應該去看一下到底是幾度,一度多少錢,不要總是<好像>..<似乎>...<應該>...這樣不太科學。



您在 2008-05-26 Mon 23:20:53 於 有巢氏 的留言,對方已經回覆您了
他的網址: http://www.babyhome.com.tw/bb/144935

-----您原留言內容-----
我說,為什麼以前我寫的 IT 新聞、IT 人喜歡看,那是因為我從來不相信人家空口說白話,一定要想辦法查到各種參考資料、數據,讓事實來說話。沒有證據的事,我一概用強烈懷疑語氣加以報導;像聯合報這位記者鄭朝陽,他的報導方式簡直完全不及格,連基本水價結構都不提,光寫一句<每月水費三百元>,這是要叫哪種死老百姓來看?是想把讀者及台灣人都當笨蛋嗎?我強烈予以批判!


-----回覆-----
回覆時間:2008-05-27 Tue 07:44:30

你在說我嗎?我是說那個笨蛋?



您在 2008-05-27 Tue 09:16:31 於 有巢氏 的留言,對方已經回覆您了
他的網址: http://www.babyhome.com.tw/bb/144935

-----您原留言內容-----

你嘛就不要沒事亂敏感啦。 :D :D :D

不是就有清楚寫明:我強烈指名道姓批判鄭朝陽(其實還有他的採訪組長及該版主編啦)了嗎?

我手上有那一張報紙,聯合報 97年5月25日、A6 版。並沒有列出台灣�台北的水價結構。只有一張非常不精確的「各國水價(每度)比較表」。

光以台北縣市來說,我家上個月水費帳單441元,其中基本費252元,違約金(前期遲繳)23元,用水18度(19度是我婆婆那邊);北市水價為每度5元(較台灣省為低)。

這樣平均起來,不計違約金的話,每度水價實際上應該是(441-23)/18,等於 23.2 元!

哪裏會等於每度水價十元?!

假如我是住台灣省,則以我家管徑、我應交基本費 126元,使用 18度水每度乘以 7(若超過 20度則為每度乘以 9),則應繳水費至少為 252 元(因為可能還有代徵的垃圾處理費等),如此平均起來實際上的每度水價值也是 14 元,當然也不可能是鄭朝陽及聯合報所稱的「每度十元」。

你家應該比較接近於「每度水實際成本十四元」的,若你以每次水費單多為 280元台幣來算,你家四口人兩個月用水為 20度�20公噸,則平均每人每天用水量為 20000/60/4=83公升。

照這種比較科學�證據化的算法,可得出你家實際的省水能力比你以為的還要好。你不提證據的話,不但讓人無法信任、還讓你錯估你努力省水的成績!所以請問,你是不是真的應該把電單、水單都留著,好如實判斷真正的使用情況?--注意,若電力公司提供的電費網路查詢,只有「總價」,同樣無法真正反應出該戶的電價結構。

但,雖然我大致證明了你的確非常省水,但報上舉例的那位楊賢英,照我算來(我假設該人住台北縣市),他家的省水程度更達到你家的兩倍,因為他家的用水量只有你家的一半!所以,你到底還在吃味啥?他真的是非常不得了的省水達人啦!!!!不然你以為水公司會隨便大力推崇一個家庭「實在太省了!」嗎?


-----回覆-----
回覆時間:2008-05-27 Tue 09:43:38

垃圾處理費不能計入吧?我家就沒有繳交垃圾處理費,所以用水量應該高一些,據我以前<偷瞄>的印象,確實是20-30度之間啦。不過你說得對,這太不精準,我下次還是把單據留下來看清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