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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118

10am 75號點交

2008年06月21日


那傢伙欠我的是新台幣五千六百元。不要又記錯。


對了,要提早去請樓上財委會王先生下來當一當目擊證人第三者(以免我又隨便血壓暴增),順便我把還剩一個月又二十天的管理費當面交清,並叫那傢伙當場交清我搬進去之前他欠著未付的一兩個月管理費。


08/6/20 Fri 6:38am 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