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在新烏路上吃甕仔雞(一人分攤五百元�我家小孩沒收錢),餐後去優勝美地喝咖啡(三人共交了680元)。看在他老同學中竟然有人用Canon50D份上,就不計較這半個早上下午花了這麼多沒頭沒腦的錢在吃東西上。(唉!各位美食家,我實在常常不能接受花錢買好味這件事。好味不過就是一堆米田共啊。)幸好這群<老仁>當中還有好幾個有趣的。我帶小孩提早離開,因為晚上我要聽音樂會。2010/4/13Tue6:32am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