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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辦停保

2008年01月09日
上次跑去中和區公所辦復保忘了帶護照
結果拿了張單子回家(還好有幫媽媽辦老人的公車票事宜)
後來為了補申請兒子的健保卡 乾脆到台北分局那邊辦理

這次我學乖了先打電話到區公所詢問需要什麼?
說是要帶身分證 印章
在區公所辦省時省事多了(台北車站那邊等死了)
ㄧ去就有義工指導填表格抽號 馬上就輪到
然後小姐還主動告訴我:下次如果未滿六個月就回國 若是居住不到一個月可免辦復保 但也相對的不能使用健保
若是滿六個月才回國 就算回國ㄧ天也要復保 也要算一個月的保費
但當天辦停保則免繳當月保費(聽說這是96年新規定)

這樣聽起來我心裡舒服多了 這樣我可以不用繳那麼多冤枉錢了!
謝天謝地!但是要去辦復保停保就是了 還真是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