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了封Mail給以前公司,跟她說已有向勞工局詢問離職程序無問題,請她們盡速發放薪資,結果馬上打電話給我,叫我今天去一趟公司,結果只是叫我簽一張離職交接清單,什麼文具啊,文件啊!反正就是要我去一趟,不過還好薪水已經進來,本來也已經向勞工局申訴,也做了撤銷了,這種事真是不好,希望不會再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