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錤錤MaMi

被記者訪問

2005年01月13日
被記者訪問_img_1


爸比麻咪被台視記者訪問到
本來是不願意的
可是他們一直拜託我們
不得巳只好答應他們
但是爸比麻咪要他們不可以照臉
因為實在不想讓人認出來說
然後就把麻咪爸比的經驗告訴他們
因為在醫院所以也不知有沒有播出來

其實麻咪覺得大家都有責任
包含小孩的父母、醫院、健保局都是
尤其是小孩的媽媽
即然知道小孩的爸爸有打人的記錄
就應該想辦法把小孩帶走
而不是離婚後自己一走了之
出了事才來說要申請國賠
自己是不是也要想想自己的責任在哪裡?
如果是麻咪要麼是留下來保護小孩

再不就是離婚把小孩帶走
怎麼可能會把小孩留在有打人前科的人身邊
等到事後再來後悔
一切都來不及了不是嗎
希望邱小妹妹能渡過這個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