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校發了一張調查表
說是為了配合政府什麼『國小學童一人一才藝(?)』的政策
要學生填寫自己學術類及體育類的專長
除此之外...
如果有參加校外比賽獲獎的.還得附上獎狀以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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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一整個傻眼.不知從何填起
因為我們根本就沒有特別培養姐妹倆的任何才藝
舞蹈是她們自己要求要學才學的(而且這不算學術類)
至於鋼琴也因為她們說不想回家還要練琴所以完全放棄
學都沒學.更遑論比賽咧!!
最後.只好厚臉皮地在體育類寫上"直排輪"
而學術類呢?
就把中班時學校統一參加的『肯德基聖誕著色比賽』獎狀給附上
啊不然咧~
才一年級耶...
沒人從幼稚園就開始到處比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