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ღ 小芋頭童言童語 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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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02日
公開
51

若被老公揍第2次,你會選擇離開或留下?!

遇到離婚的情況不是夫妻所樂見的,但離婚與否並不能說明誰對誰錯,若真的遇上了,了解清楚自身的權益是很重要的。 1.不需要幾次驗傷單,只要一兩張足以證明就夠 現在的法官不一定這麼昏庸,因為家暴案件越來越多了 2.錄音最好有,但是事發當時往往不見得能順利錄到.且需隨時帶著增加危險度,錄到後需滕成文字稿逐字寫下,可以呈給法官法官會看但不聽錄音 3.一定要申請保護令,且最好找好躲藏的地點,隨身包隨時備妥先放朋友家也可 4.有驗傷單和保護令,之後裁判離婚法官將監護權判給你的機率很大 所以才建議你該有申請保護令的動作不用後悔 最終還是希望你打113 社工非常好日後會是你無助時很好的傾聽及商量對象 我到目前還與我的社工持續聯絡中 東權與曉楓因相愛而結婚,結婚之後曉楓就辭去工作當家庭主婦,一年後他們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叫小美,東權與曉楓二人平常就會為一些生活鎖事而有所爭吵,自從東權失業後,還會動手打曉楓,因此曉楓覺得身心俱疲,覺得這樣爭吵,對東權也沒感情了,所以想跟東權離婚,但是不知道要如何辦理離婚手續,曉楓也擔心東權會不答應離婚,而且也怕自己爭取不到小美的監護權……。 曉楓想跟東權離婚但不知該怎麼做?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該如何離婚?離婚有那幾種方式?曉楓可以選擇二種離婚方式,第一種是與東權協議離婚,第二種是到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假如曉楓與東權雙方都願意離婚,就可以用協議離婚的方式,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條兩願離婚方式是「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且證人都必須是親見親聞。協議內容可以雙方自行協調,必要時也可聘請律師代擬,協議內容應求完整,例如小孩的監護權歸屬,那一方須支付小孩生活費;夫妻財產之處理等。還有一點要注意的喔,離婚五年內,雙方都可以聲請剩餘財產分配,為免日後有不必要的紛爭,雙方可約定拋棄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大家一定會有疑問,剩餘財產是指那些呢?剩餘財產不包括雙方繼承來的遺產、婚前的個人財產、贈與、雙方各自的債務,扣除上述財產,其餘就是可以雙方平分的財產。還有若曉楓在離婚協議書上先簽名,再把離婚協議書寄給東權,證人也各自在不同地方簽名,往後東權反悔不想離婚,他可以聲請離婚無效,因此為避免日後產生問題,曉楓與東權必須與證人都在場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若東權不願意離婚,曉楓可以到法院請求裁判離婚,可以請求裁判離婚的事由有十一種,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尊親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之虐待,致不堪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十一、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之前有提到過東權有時會動手打曉楓,因此曉楓可以以不堪同居虐待的事由來請求離婚,屆時曉楓就必須與東權在法庭見,曉楓也必須蒐集證據,證明東權動手打她的事實,例如驗傷單、錄音(影)帶,若有證人目睹暴力經過也可請證人出庭做證,若小孩子的監護權部分東權也要爭取,或是二人的財產處理有爭議,也可一併請求裁判,小孩子的監護權部分,是不是都會把監護權判給男方呢?其實不一定喔,法官會依小孩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孩子的意願,還有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做為監護權判決的依據,所以經濟狀況不是最主要的判決依據,最後法官的判決仍會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考量。

2008年01月01日
公開
41

3Q媽咪鼠年代製

廖小晴

2007年12月30日
公開
33

酸梅可除三毒

酸梅可除三毒----- 食物的毒 , 水的毒 , 血的毒 吃酸梅少些皺紋、青春永駐、酸梅可當零嘴又可抗衰老,凡是女人都期盼能自己能夠青春永駐,就連男人也會害怕衰老,舉凡那些可以防止老化的秘方,都有不少人趨之若鶩,要是你覺得那些秘方都過於昂貴而不敢輕易嘗試,不妨試試 具有防止老化功用的酸梅! 因為施打胎盤素,可不是一般平民負擔得起,而且又有違反生態意識的衝突性,因此大多數的人只得打退堂鼓。 現在,有醫學專家指出,一般孕婦特別愛吃的酸梅,其中蘊含防止老化的功效。有的人可能會誤以為吃多了酸梅,會產生過多的胃酸,導致胃痛;但實際上酸梅是屬於鹼性食物,它的功用可不僅止於讓人解饞當零嘴更有助於讓體內血液值酸鹼平衡,肝火有毛病的人宜多吃酸梅,不但能降低肝火,更能幫助脾胃消化,並滋養肝臟。要是情緒常常暴躁的人,可以每天吃幾顆酸梅,保持心情愉快,自然凡事不易煩心。 另外,酸梅更含有豐富的有機酸和礦物質,其鈣含量與鐵含量都比香蕉多了好幾倍,是種不可多得的零食。酸梅含有特別多的枸櫞酸,能夠有效抑制乳酸,並驅除使血管老化的有害物質。要是你趕夜車或熬夜覺得精神疲憊,可以為自己弄一杯酸梅汁,讓自己提提神。還有,酸梅可以促進唾液腺與胃液腺的分泌,所以能生津止渴,並避免出遊時暈車,也能幫助醒酒,賦予筋骨、肌肉與血管組織等恢復活力,實在好處多多!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成國今天表示,熬夜又多吃肉易造成酸性體質,罹患癌症等文明病機率相對增高;民眾應少攝食肉等酸性食物,並避免通宵熬夜。 張成國今天應邀在高雄市專題演講「企業人的食療與養生」,他希望忙碌的企業界人士,能將中醫食療方法融入平常養生裡,才能以最佳體能馳騁商場。張成國指出,健康人的血液是呈弱鹼性的,一般初生嬰兒也都屬弱鹼性體液,但隨著體外環境污染及體內不正常生活及飲食習慣,使我們體質逐漸轉為酸性。 百分之八十五的痛風、高血壓、癌症、高脂血症患者,都是酸性體質。他表示,酸性體質的人稍作運動即感覺疲勞,上下樓梯容易喘,體態是肥胖、下腹突出。 常見的酸性食品包括蛋黃、精緻的西點、乳酪、烏魚子、柴魚、肉類、花生、啤酒。發育中的少年多吃肉等酸性食物沒關係,但上了年紀的老人則要少吃,但要多吃小魚干及蔬菜等鹼性食物,以平衡體質。 他又說,餐飲業及企業常於午后安排午茶時間,但喝茶及咖啡時間最好是上午九時至十一時,這個時候最不傷身,提神效果也最好。常被蚊子咬的人好像也是屬於酸性體質的人喔!常謂梅子可除三毒之效,即除食物的毒,水的毒,血的毒。前二者屬殺菌的效果,第三者是指能淨化酸性體質的血液。常吃酸梅,可將血液調整至中性或微鹼性,讓體質更好,身體更健康。

2007年12月26日
公開
5

3QLove a灰橫條背景日記

2007年12月25日
公開
11

聖誕快樂

聖誕節快樂唷^Q^

2007年12月24日
公開
4

地檢署的法醫 給有開車的人一封信

仔細看 對開車族朋友 - 很受用 我女兒褓姆的先生 5/13 在上班開車途中 被一位中年男子騎快車撞上,褓姆的先生和車子都沒事, 但是對方於 5/14 凌晨過世,褓姆的先生再次被警局通知並銬上手鍊, 做了一大堆筆錄,目前一切還在等待司法處理中。 和女兒的褓姆夫妻認識有十年了,他們都是實實在在的人, 原本經濟就不寬裕的他們,發生此事更是讓他們雪上加霜, 期望以下的內容能夠對你們有助益 ~ 法醫給有開車的人的一封信 給有開車或家有車的朋友: 到7-11買一個拋棄式的相機,不會花你很多時間, 可是當它派上用場時, 比你每年所花上萬塊的車險、意外險、還要有用。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 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 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 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 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 基於我的專業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一台相機, 內要有底片、捲尺一把,約 七公尺 左右。 當發生車禍時,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 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 理由是 : 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 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 請問三四張要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 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立救濟。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  分享給大家。 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 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 1..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2.. 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 或是銅幣、手機等...   可以相對呈現照片比例的物品 ) 3.. 煞車痕 一定要 照,  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  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 底盤要照相 ,   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無異物,    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 ,   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一部份 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 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 酒精濃度測驗 , 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 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酒精及藥物測試。 以我的的經驗,我有一個案子, 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 , 才知道死者是: 先吃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 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臺灣的司法是 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的。 所以建議 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二部份 要要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 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處。 一定要要求照身上的傷, 這是根據 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 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 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 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 重要的是: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第三部份 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 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 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一個認真, 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 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說。 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最後態度要客氣, 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 但他們最怕記者。 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更重要的是: 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 美國法醫書上開門見山的一句話。 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為由, 而不讓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愚弄市民, 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 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我的經驗:像一段路,連續死亡車禍發生,為了偵察不公開, 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而發生車禍, 又要害死多少人 . 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 如果對你有用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 提醒他們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益, 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